一、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坪山)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坪山)负一楼纯水系统维保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96000元
五、采购服务期限:1年
六、项目需求
1、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坪山)中负一楼纯水系统维保项目
2、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3号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
3、内容:
负一楼纯水系统维保项目:
1、服务商为甲方提供净水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定期检测水质情况,确保甲方现有设备供水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服务商负责净水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更换耗材、维修或更换小型配件,零配件等更换及维修按实际用量及价格收费。
3、在保养期间,如出现设备物理因素造成的故障,服务商无条件进行维修,如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服务商负责维修只需收取相应材料费用。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甲方负责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的4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5、更换的耗材及配件须符合品牌为:沁园康型号为QYK-3T/H 纯水机设备。
6、维保期内需定期更换以下纯水系统耗材: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证明文件)。
(五)符合资质的经营许可证。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6点;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3号;
(三)报价方式:直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必须额外使用信封或文件袋封装,文件袋开口处均须粘贴封条,并在接口处加盖公章),不建议邮寄文件,确实需要邮寄的,请确保医院可按时收到,如若医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责任自负。
十、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人应准备1份报价文件正本和1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全部需加盖骑缝章),2份报价文件可装同一个文件袋内进行密封,封口处应当有报价方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及联系方式”字样。封面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缺少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封面(盖章)(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报价单(盖章)(报价单总报价必须低于预算价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为满足本公告要求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报价文件用A4纸制作,必须装订,用密封袋密封好(未密封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同时电子盖章版PDF文件存放于U盘内随密封文件一并提交,U盘不得携带病毒,PDF文件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价价格)。
十一、定标方法
最低价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方作为预成交供应商。
十二、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坪山)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3号
联系人: 丘老师电话:0755-89667096-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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