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全周期口腔健康智能诊疗一体化平台人工智能应用经过不断发展,于2024年入选了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目录,为进一步促使平台及相关产品的成熟,加快平台及相关产品的推广,计划开展该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合作企业的遴选工作,现将遴选要求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或独立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在深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等法定代表人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②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须如实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与市场调研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
4.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供应商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说明:所有参与遴选单位的以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的企业按顺序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资格条件按顺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即资格要求);资格审核不通过为无效标;
2.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和评审(详见附件)要求中列举中的报名材料,且务必做好节点目录,相关数据标注明显,按要求装订成册,递交文件时需要密封,每份文件数量各7份,一正六副,若出现正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电子档(PDF格式盖章版)以U盘(不得携带病毒)附随密封文件。以上,未按要求或是若提供虚假资料,按无效报名处理。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15点止。本次遴选评审期间需报名的企业进行现场讲解和答疑,请报名的企业制作讲解PPT,并于递交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当天(2025年2月24日16点)参加医院组织的讲解和答疑会,每家企业讲解时间不超过20分钟。另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再接收报名。
注:PPT按评分标准进行制作。
四、报名文件投递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3号10楼
现场讲解和答疑会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3号5楼大会议室
五、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坪山)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机构进行综合评分遴选确定合作机构;遴选结果经医院审定后通知,并完成签约事宜。
六、联系人:车老师0755-89661906-8052
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口腔医院(坪山)全周期
口腔健康智能诊疗一体化平台人工智能
应用项目合作企业遴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1 | 技术服务部分 | 77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口腔专业业务的理解及医院人工智能现状的理解 | 12 | (一)评分内容: 对口腔专业业务以及对医院人工智能现状的了解情况 (二)评分标准: 所有报名企业横向比较 1.对口腔业务了解情况 清晰得6分:次之得4分;不清晰得2: 2.对医院人工智能现状了解情况 清晰得6分:次之得4分:不清晰得2分: |
2 | 算力及硬件资源投入 | 11 | (一)评分内容: 具有的算力以及可用于医院人工智能项目开发的算力 (二)评分标准: 所有报名企业横向比较 1.总算力最高得4分;次之得3分;第三得1分 2.用于本项目建设的算力最高的得7分;次之得5分;第三得3分 |
3 | 建设规划 | 8 | (一)评分内容: 医院人工智能项目建设规划的清晰度 (二)评分标准 所有报名企业横向比较 规划清晰度较好得8分 规划清晰度适中得6分 规划清晰度较差得4分 |
4 | 推广步骤及可执行性 | 10 | (一)评分内容: 医院人工智能项目推广步骤及可执行性 (二)评分标准: 所有报名企业横向比较 1.推广步骤清晰且具有执行性得10分 2.推广步骤清晰度及执行性适中7分 3.推广步骤不清晰且执行性较差得4分 |
5 | 实施方案 | 14 | (一)评分内容: 医院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一下内容 1.需求分析与目标设定 2.数据收集与准备 3.技术选型与工具选择 4.模型开发与训练 5.模型评估与优化 6部署与集成 (二)评分标准 包含以上所有内容得7分,包含以上4项内容得4分,包含以上3项内容得2分,少于3项不得分。 在以上基础上: 实施方案易于实施得7分; 实施方案实施难道适中得4分; 实施方案难以实施得3分 |
6 | 科研支撑 | 10 | (一)评分内容: 给予医院科研支撑,如横向课题等 (二)评分标准: 所有报名企业横向比较 1.支持力度最大得10分 2.支持力度适中得7分 3.支持力度较差得4分 |
7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情况 | 12 | (一)评分内容: 计划投入的资源人员、资金等 (二)评分标准: 所有报名企业横向比较 1.投入人员的数量 最多得4分;次之得2分;第三得1分 2.投入人员的水平 最高得4分;次之得2分;第三得1分: 3.计划投入的资金 最高得4分;次之得2分;第三得1分 |
2 | 综合实力部分 | 18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报名人项目业绩情况 | 8 | (一)评分内容: 有医疗类人工智能系统、设备、应用、平台建设经验,成果得到应用,并成功在市场推广 (二)评分标准: 有相关案例,成果得到应用同时成果在市场得推广,每个案例2分 |
2 | 履约评价 | 5 | (一)评审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上述同类项目业绩并经采购单位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证明文件: 1.提供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项目履约评价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清晰复印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3 | 服务便利性 | 5 | (一)评审内容: 1.在深圳市有固定服务网点的得5分; 2.报名人在深圳市未有固定服务网点的,承诺确定合作后在深圳市设立服务网点的5分。 (二)证明文件: 1.投标人如果是自有的办公场所,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投标人如果是租赁的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 2.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3 | 其他部分 | 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分 | 5 | 报名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工作人员核实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 |